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276645 〔記者廖國雄高雄報導〕市議會昨舉行「民主赤字:高雄各區公所行政效能及財政權提升」公聽會,學者們紛紛建議,財力是一切建設的根本,若不先將地方經費籌措完善,就無法展現民主制度功能。他們普遍建議保留部份原高雄縣區公所的行政特色,不要要求原高縣二十七區都要百分百比照原高雄市的九個行政區,才能發揮行政效能。 義守大學副教授楊東震建議,縣市合併已經過磨合期勢必針對各單位的行政功能,進行檢討讓各級單位的運作績效發揮出來。 義守大學副教授李建興舉岡山南區環保科技園區為例,他說,在縣市合併以前,相關公文直接送到副縣長室處理,但縣市合併後,公文須逐級上呈,行政流程影響行政效率。 李建興建議將疊床架屋的單位刪除,以重組、簡化、合併原則,並訂定標準作業流程,才能發揮行政效率。 李建興也建議不要要求原高雄縣二十七區都比照原高雄市十一區公所,應保留原高縣區公所的特色與獨特性。 正修科技大學副教授戴萬平調侃,縣市合併以前,大家都知道鳳山區長是許智傑,但縣市合併後的區長是誰,鮮有人知道,原因是以前的區長是民選,有些區政可結合私部門,以降低財政支出,可保有其地方特色。 但縣市合併後,區長是指派的,區級政府的行政業務被限縮,但市區區公所離市府近,非市區區公縮卻離市府遠,加上公文往返距離遠,以及小建設越來越少,可能會造成政府離人民越來越遠。 戴萬平擔心區公所虛級化,為求區公所發揮功能,可從「一致性」與「獨特性」進行修訂區公所行政劃分法。 屏東教育大學副教授李銘義表示,區長層級在里長與市府中間,是「夾心餅干」,且在縣市合併後,原高雄縣地區比較會有「相對剝奪感」,包括經費減少了、路燈壞了無法三天內處理完成等等。 李銘義並建議,高雄市可率先自訂原住民特別行政區自治條例,此外,原來的鄉鎮市公所在縣市合併後,有關建設經費為何縮減、以及如何配置,市府應加以說明,可供市民瞭解。 |
發佈日期: 2012-09-17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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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修科技大學 國際企業系 教授 Ph.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heng Shiu University, Taiwan
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
「民主赤字」公聽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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